物业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综合实践环节是开放教育试点物业管理专业 (专科 )教学计划所规定的重要 教学环节,是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目标的具体体现。 综合实践 环节既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物业管理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物业管理实 际工作中各种问题能力的有效方法, 也是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综合全面考核的重 要方式。为锻炼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增强学生完成学业后的工作适应性, 在教学中必须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 北京电大依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人才培养 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物业管理专业 (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的要求 制定以下综合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物业管理专业综合实践环节由社会实践(主要包括:专业见习、综合实训、 毕业实习)和毕业作业两部分构成。 一、 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指学生实地从事调查研究或物业管理实践活动, 目的是增强学生 对物业管理实践活动的了解
第二篇 消防设施应用案例分析 案例 17 多层歌舞娱乐放映场所建筑消防设施配置案例分析 民用建筑体积为 5000-20000m3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 25L/S。每个室外消火栓流量 应为 10-15L/S。当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大于 20L/S时应将消防给水管道布置成环状。 建筑体积大于 10000m3,应设室内消火栓 DN65,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 30L/S,同时使用消 防水枪不少于 6 支。消防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 10m。消火栓水带的长度不宜超过 25m。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 1 条进水管, 且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 大于 25L/S,应设消防水池。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1LX。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5LX。 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5LX。 灯光疏散指示灯标志间距不应大于 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