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试行 ) 为了促进我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考核工作,提高养护管理水平, 根据《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我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市内所有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进行考核, 考核对象为执法队与养护管理队负责 人 ,负责人对一线人员的考核可参照执行。其它部门可参照执行。 二、考核的内容 1、 养护管理队考核实行百分制,项目分 5 项,各考核项目和所占分的权重分别为:植物养护技术 50分、养护人员 10 分、绿地保洁 30 分、养护管理档案及其它养护要求 10 分。 2、 园林执法队考核实行百分制项目分 4 项,各考核项目和所占分的权重分别为:绿地保护 70分、 园林执法制度考核 20 分、绿地保护台帐考核 5分、其它执法要求 5 分 三、评分办法和标准 每月得分 =总分 -当月累计扣分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