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 设施设备与环境质量评分表 表 B.1 设施设备评分表与环境质量评分表 表 B.1 设施设备与环境质量评分表 设施设备与环境质量评分表 评分说明: 1、 本附录分为 19个大评分项目,其中 1-18 个项目为打分项,第 19项为选择项及加分项目,共 700分。 2、总分由打分项目合计分加上选择项目及加分项合计分得出。 3、等级评定时,对评分项目由评定组成员分别计分,最后进行算术平均求得总分。 4、五星级需达到 500 分,四星级需达到 400 分,三星级需达到 300 分,二星级需达到 200 分,一星级需 达到 100 分。 5、任何项目只有一档分数时,如不完全具备该项目要求,则减半给分;如果该项只有 1 分,则不给分。 6、任何项目如果具备两种以上功能,则只能选择最有代表性的项目计分一次,不可重复计分。 各 大 项 总 分 各 分 项 总 分 各 次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