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乡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委托代 理工作,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针对我乡各村财务管理中 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各村委会向农民或其他单位、 个人收取的现金, 严禁“坐 收坐支”,必须在收到现金 5日内存入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统管账户。 (二)各级各部门拨付给各村委会的资金,各村委会必须首先 存入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管账户,超过 5 日未存入者, 将视为“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 。 (三)严禁各村委会隐瞒收入, 私设“小金库”,如发现私设“小 金库”,除没收全部违纪金额上缴乡财政外, 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 任。 (四)各村委会必须设 1 名报账员负责本村财务工作,其他人 员一律不得经手现金或银行存款业务。 (五)各村委会在取、转款时,必须做到手续齐全,并加盖单 位公章和相关责任人的签章。大额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