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1 页 房地产项目委托代建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 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开发建设 “ ”项目(下称“本项目”) 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下称:本协议) ,以明确责 任,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 、本项目名称:项目暂定名为“彭城 1 号”,项目最终命名以 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 、本项目位臵:本项目位于 。 3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用地面积 平方米(约 100 亩),规划用地性质为 商住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规 划容积率 ,覆盖率 ,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地上 层(包括住宅面积 平方米、底层商业面积 平方米),地下二层(面积 平方米)。 4、本项目相关技术资料详见
委托代缴(代发)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在北京市没有与任何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团体等存在劳动合同 关系、雇佣关系,无法以员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经双方平等协商,现乙方委托 甲方在北京市为乙方代发工资、 缴纳个税、缴纳社会保险费。 乙方委托甲方代缴 行为为乙方本人正式意愿体现,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自愿全部承担。 经以上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委托事项为: 一、自 年 月份开始,甲方为乙方代发工资、代缴个税;自 年 月份开始,代缴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二、代发工资标准为每月 ;代缴保险基数标准为每月 ;个人 所得税缴纳标准按国家规定。 三、乙方社保参保项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 保险和公积金。 四、乙方委托代缴费用全部均由乙方自身承担,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由乙方按月将费用支付到甲方公司账户,支付的具体时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