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集体合同 本合同由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