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一、总 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 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 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智能化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 化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活 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 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二、标 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800 万元,净资产不少于 960 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000 万元的 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 2 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 120
智能化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 5 年承担过 2 项造价 1000 万元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 施工,工程质 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 职称;总工程师 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 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 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100 人,其中工 程技术人员不少 于 60 人,且计算机、电子、通讯、自动化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5 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20 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 5 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 100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1200 万元以上。 4.企业近 3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3000 万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