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施工 合 同 大连正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2年 4月 20日 外墙聚氨酯保温合同 甲方:大连正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条列》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七星新城外墙聚氨 酯保温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谢屯镇小学 2、 工程地点:瓦房店市谢屯镇 3、 工程内容:聚氨酯发泡保温 4、 工期要求:开工时间: 2012年 4月 25日;竣工时间: 2012年 5 月 25日。 5、 工程量:女儿墙以下所有外墙保温约 4000平方米。 6、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甲方要求。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技术要求 1、 聚氨酯外墙保温单价: 105元 /平方米(按实际面积计算) 。 2、 合同总价约 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