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地产企业最新财税政策与发展 ----------- 系列讲座报告 内容:《近期房地产形势及政策分析》 主讲:李东(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业处副处长) 时间: 2005年 11月 25日上午 9:30—12:30 一、 上半年已采取的调控措施 1.1 出台《深圳市房地产广告专项整顿方案》 ,进行广告整顿 《关于规范我市房地产时常秩序,严禁非法炒卖房地产的通告》 ,禁止未取得预 售许可证的违规“认筹行为 ”; 1.2 加强房地产信息建设,推出“ 房源公示系统 ”,将 2001年 3 月份以来批准预 售的 1000多个楼盘,总面积约 4000万平方米的房源向市民公示, 为市民购房提 供全面,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 1.3 加强合同备案管理,规定预售合同签订后 15日内必须备案,而且备案后非 依法定程序不予解除,抵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 2006〕187 号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 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 1. 2. 3.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 85%以上, 或该比例虽未超过 85% 2. 3. 4. 三、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 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 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 认: 1. 2.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