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武汉市建筑市场管理站 1. 总则 1.0.1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护市容和生态环境,改善作业人员工作环 境和生活条件,根据《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 211 号令),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改建的建筑工程、拆除工程以及 道路排水、轨道交通、桥梁隧道、城市高架桥、过街通道、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等市政工程和配套的给水排水、 燃气热力、电力电信等管线迁改工程 (以下简称 建设工程)。 1.0.3 本标准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1.0.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 现行的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2.0.1 施工现场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当合理规划,分开设置。 2.0.2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 2.0.3 施工现场临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