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供的资料 (一)武汉市人防工程登记表; (二)湖北省人防工程普查登记表; (三)报建资料(含规划审批意见和人防历次审批意见; (四)人防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 (五)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报告; (六)人防工程竣工资料; 1、人防工程竣工图(加盖竣工图章) ; 2、战时平面图(加盖竣工图章) ; 3、人防设备清单(加盖竣工图章) ; 4、需临战完善的人防设备清单(加盖竣工图章) ; 5、人防工程出入口照片; (七)人防工程结构、试水、竣工验收表; (八)防护设备合格证、功能检测安装质量验收表; (九)临战转换技术措施; (十)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整改、回复(加盖监理签章) ; (十一)人防工程设计变更资料(加盖设计院和审批印章) ; (十二)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办理防空地下室工程竣工验收 监督意见单资料目录 1、防空地下室试水验收表; (原件) 2、防
武汉市城市建筑色彩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塑造统一和谐、丰富有序的城市建筑色彩形象,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武 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以及《武汉城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 ,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中心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及附属设施(含建筑墙体、门窗、入口、屋顶以 及附属建筑等部位)的色彩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主管全市建筑色彩的规划管理工作, 各规划分局按照规定权限承办建筑 项目色彩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 建设项目建筑外立面基色调、 辅助色调和点缀色调应按照 《武汉城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 则》规定,根据建筑所处的城市色彩控制管理区、建筑主导功能、建筑体量、形式和材料的不同以及本市 地理特点和气候条件合理确定,并与周边建筑以及城市环境色彩相协调。 第五条 建设项目的建筑色彩应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