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安置危旧房改造中的拆迁居民,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北京市政府提出把解决城区危旧房改造与边缘集团新区开发结合起来,要求市规划部门与四个城区一起调研,提出规划方案。自1990年以来,在北京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个城区的危旧房改造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现已立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以下简 称被征收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内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的征收与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国土、规划、物价、建设、住房保障、公安、城管、工商、民政、教育、审计等有关行政管理 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 第五条 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并负责处理房屋拆迁遗留问题。 区房屋征收 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