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序号 完成工程项目名称 单位 合同工程量 完成工程量 合同单价(元) 结算合价(元) 备注 一 建筑工程 1469130.76 1.1 输水部分 242397.09 1.1.2 输水管道工程 242397.09 1.1.2.1 沟槽土方开挖 m3 1800.00 1753.92 14.17 24853.05 1.1.2.2 沟槽石方开挖 m3 600.00 1008 63.51 64018.08 1.1.2.3 M7.5浆砌石镇墩 m3 68.00 6.27 187.58 1176.13 1.1.2.6 C15砼埋管 m3 65.00 413.09 335.89 138752.80 1.1.2.8 C15砼支墩 m3 12.00 9.67 381.31 3687.27 1.1.2.9 锚杆制作安装¢ 22 L=2m 根 640.00 158.00 62.72 9909.76 1
施工合同完工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完工结算程序和提高审核工作效率, 明确各单位、部门的责任、权力和工作范围,保证公司水电建设项目施 工合同完工结算及时、准确、合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 合同的一般规定,结合公司已颁布实施的《建设项目概(估)算与预(结) 算管理办法》,特制订《施工合同完工结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项目所有施工合同的完工结算,包括工程 (作)量的审定和最终结算价款的确认程序、格式及相关要求。货物采 购、设计、咨询服务及其他合同的完工结算和所有合同的预算可参照本 办法相关规定。 第三条 定义 1.完工结算:除缺陷责任期外, 双方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结束, 双 方确认最终合同价款及债权、债务关系的过程。 2.业主或发包人:指发起组织建筑工程项目公司或机构的的现场代 表,是在授权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