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 径R 渠 深H 板 厚B 口宽 H 1 内 内面 积 外面 积 砼面 积 砼量/ 块 砼量 /KM(5) 定额量 (+5%)/块 定额 量/米 板厚 增加 1CM 量增 加比 厚增 加比 量厚 比差 15 40 5 43 0.146 0.199 0.0533 0.0267 48.4982 0.0280 0.0560 20 45 5 54 0.200 0.261 0.0612 0.0306 55.6644 0.0321 0.0643 0.0083 14.78% 20.00% -5.22% 25 50 5 64.00 0.262 0.331 0.0691 0.0345 62.8306 0.0363 0.0725 30 60 5 77 0.377 0.459 0.0821 0.0411 74.6800 0.0431 0.0862 0.0137 18.86% 20.00% -1.14% 40
第一节 工程项目组成 一、建筑工程 (一)枢纽工程 指水利枢纽建筑物(含引水工程中的水源工程)和其他大型独立建筑物。 包括挡水工程、泄 洪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工程、升压变电站工程、航运工程、鱼道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 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其中,挡水工程等前七项为主体建筑工程, (1)挡水工程。包括挡水的各类坝(闸)工程。 (2)泄洪工程。包括溢洪道、泄洪洞、冲砂孔(洞)、放空洞等工程。 (3)引水工程。包括发电引水明渠、进水口、隧洞、调压井、高压管道等工程。 (4)发电厂工程。包括地面、地下各类发电厂工程。 (5)升压变电站工程。包括升压变电站、开关站等工程。 (6)航运工程。包括上下游引航道、船闸、升船机等工程。 (7)鱼道工程。根据枢纽建筑物布置情况,可独立列项。与拦河坝相结合的,也可作为拦 河坝工程的组成部分。 (8)交通工程。包括上坝、进厂、对外等场内外永久公路、桥涵、铁路、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