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1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11 年 3 月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 投资行为 以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防范证券投资风险,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境内外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投资 (含参与其他上 市司定向增发);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三)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 (四)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投资业务管理制度 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业务管理制度 二零一一年九月 投资业务管理制度 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修改记录表 序号: 001 修改日期: 2011-9-30 页码 章节 修改内容简要 新版 批准人: 投资业务管理制度 索引 1 目的 ............................................................. 1 2 适用范围 ......................................................... 1 3 定义 ............................................................. 1 4 发布、解释与修订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