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配电原则 --天津电力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主要内容 住宅小区电力配套的基本原则 不同类型的住宅小区的配电要求 住宅小区电力配套的基本原则 开发企业申请业务收费标准 新建住宅小区及配套小公建 : 执行天津市物价局津价房地 [2006]187 号文件 ,自 2006 年 7月 20日起施行 ,标准 :多层住宅 105 元/平方米 ,高层住宅 (含用户提出多路供电的多层住宅 )110 元/平方米 住宅小区电力配套的基本原则 开发企业申请业务工程范围 工程范围 : ①多层住宅 :从供电线路 (或变电站 ,开闭站 )至小区各楼内首层 dzm 箱 (含小区变电室 ,箱式 站,cf 箱设备及安装 ,不含土建及 dzm 箱 ) ②高层住宅 :由多路电源供电的供电线路 (或变电站 ,开闭站 )分别敷设线路至高层低压配电间 的开关箱或 dzm 箱 (含小区变电室 ,箱式站 ,cf箱设备及安装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