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院绿化施工合同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 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 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 预计 天(包 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 2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 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
庭院绿化施工合同 甲方:西乡县沙河镇枣园村委会 乙方:西乡县城南花木盆景园 为了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经村委会、监委会和群众代表根据“一 事一议”以奖代补管理办法, 同意将我村庭院绿化建设项目通过议标 的形式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枣园村庭院绿化工程 二、工程范围:枣园村国道两侧居民点 三、承包方式及实施办法: 1 承包方式:采用大包干,及包工,包栽活养护,乙方根据双 方缺认的工程量总价控制范围和植物品种。 2、工程需缴纳的税款已含在工程造价内,由乙方缴纳。 3、实施办法: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组织建设施工,但可在保 证整体效果,不增加工程造价的前提下以本地树种为主进行变更调 整,变更部分应有记载并告知甲方,以备待验。如甲方在施工或对工 程质量有质疑时,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更换。 如果设计变更或甲方变动, 引起工程量变化及造价发生变化,变更部分费用甲方应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