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国家建设部印发《建设监理试行规定》,正式在我国推行项目监理制度,迄今已有21年。《建设监理试行规定》中明确规定,监理企业的主要工作范围涵盖建设前期阶段、招标代理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施工以及保修阶段,但当前全国监理企业提供的监理服务有将近90%集中在施工阶段,服务内容侧重于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2004年,国家建设部印发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试行办法》中规定,项目管理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可见,项目监理和项目管理的服务对象相同、服务内容基本一致,对于通信工程监理企业来说,无论是为了满足自身发展,还是未来适应外部环境,两项服务协调发展将是必然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