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维护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我市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根据《河 北省建筑条例》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2013)(以 下简称《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 (DB13(J) /T150-2013 )(以下简称《规程》)等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 计价行为,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编制、 投标报价编制、合同价款确定、价款调整、结算与工程计价 争议处理及对其实施的监督管理等,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是指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 设施和与其配套
唐山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维护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我市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根据《河 北省建筑条例》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2013)(以 下简称《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 (DB13(J) /T150-2013 )(以下简称《规程》)等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 计价行为,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编制、 投标报价编制、合同价款确定、价款调整、结算与工程计价 争议处理及对其实施的监督管理等,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是指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 设施和与其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