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的有关时间: 1、发售标书时间:自发受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 于 5 个工作日 。 2、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 15天。 3、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 ≥ 20天 4、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日时间一致。 5、 评标定标时间: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30个工作日 前完成。 6、投标有效期:一般项目 60~90日,大型项目 120天。 7、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等于投标有效期时间 +30 天。 8、确定中标人时间:评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在 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 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30个工作日 前确定。 9、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 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0、退还投标保证金: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 11、 订立合同: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 30日内签订合同。
资格预审各流程 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 5日。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 5日。 (3)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影响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日前作出。 (4)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提出期限: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日前提出。 (5)资格预审文件异议答复期限: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答复,作 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 起 10日内。 (7)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限: 自收到投诉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 并自受理之日起 3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 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不含资格预审的流程 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