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爆破施工合同 甲方:福建省地矿建设集团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经 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福建省闽江女子监狱平整场地石方爆破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闽侯县南通镇南屿桐南村女子戒毒所。 第三条:工程范围:平整场地爆破按土零起为标高,工程量按现 场测量为准。每立方米单价为 13.5元正。 第四条:合同工期:总爆破方量在 月内(除不可抗拒自然灾害 除外)季节期间工期顺延。如方量超出部分工期继续顺延。 第五条:乙方机械设备进场施工,甲方先付五万元正,工人住宿 甲方免费提供。 第六条:火工材料按物资局定价提供,配送乙方负责。四员证、 监理费用由甲方全部负责,费用与乙方无关。柴油甲方提供,每升按 市场价结算。工程结束扣回。 第七条:付款与决算:按工程进度款付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