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科职责 1)通风科在矿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下,负责本矿井通风、防瓦斯、 防尘和防火等 "一通三防 "以及放炮、火工品等业务管理工作,并对通 风队实行业务监督, 替总工程师在技术上把关。 制订适合本单位规章 制度和管理办法。 2)负责编制 "一通三防 "的年、季、月工作计划、监督通风队贯彻 执行,并及时作好年、季、月工作总结。 3)负责编制矿井通风网路设计, 进行合理配风研究, 随着工作面、 盘区和矿井自投产到结束的通风条件变化, 研究出合理的最佳通风系 统。 4)负责矿井局部通风的书面设计及局扇安装后的验收工作。 5)负责矿井通风系统设计,合理安排采区、工作面和硐室的风量 分配。对调风工作提出书面通知单并监督通风队执行情况, 审查测风 结果,并向矿总工程师提出建设性的调整意见。 6)负责编制瓦斯含量超过 3%的巷道瓦斯排放安全措施并参与或 指挥排放工作;负责监督瓦斯含量不超过 3%的就地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