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脚手架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决定, 甲方将 工程脚手架承包 给乙方, 为了确定双方责任及义务, 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 订立 以下协议: 一、乙方进场时间 年 月 日,出场时间 年 月 日。 二、乙方进场材料(楠竹、木棒、安全网)全部必须用新材料。 三、搭设竹架时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楠竹、安全网、 短棒等。 四、工程价款:如乙方按期完工后按每平方米 7.5 元计算, 工程价款按合同上结算。 五、面积计算:按外架搭设面积计算,如果搭挑架每平方米按 10 元计算,搭挑架的材料由甲方负责。 六、付款方式:甲方按 80%进度付款给乙方,剩余 20%工程款, 在乙方全部竹架拆除场地后 15天内付清所有乙方工程款。 七、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损坏乙方搭架的材料, 应照价赔偿给乙 方,在甲方施工工地上如有人偷、 锯、烧等乙方材料,被发现后由甲 方出面处罚。 八、未尽事宜,经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