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推进铁路供给侧改革深化现代物流建议 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供给侧改革的要求 ,适应企业货主降低物流成 本的需求 ,充分发挥铁路运输绿色环保低能耗的优势 , 扩大铁路在综合交通运输 体系中的市场份额 ,现就进一步深化货运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 一、扩大铁路局运价调整自主权。以煤炭、冶炼物资为重点 ,通过扩大铁路 局运价调整自主权限 ,坚决实现货运量止跌回升。一是直通运输运价自主下浮幅 度由现在的 15%调整为 30%,下浮幅度不超过 30%时由始发局自主确定 ,超过 30% 报总公司审批 ;管内和邻局运价仍执行既有政策。 二是煤炭运价下浮不超过 20%, 由铁路局自主确定 (包括管内和直通 ), 已经实行管内下浮的铁路局仍执行原管内 政策。三是石油仍执行既有运价政策。四是氧化铝 (0562) 、铝锭 (0561027)由总 公司统一协商确定 ,目前暂时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