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保护措施 一、对周围管线、建筑物的保护措施 (1)项目部设专职的管线保护监护人,监督管线交底保护工作 负责与管线单位的联络,并驻扎在现场主管管线保护。 (2)施工前主动与管线部门取得联系,建立“三卡一单”双监 护制度,办理管线监护申请卡、地下管线监护交底卡、管线交底卡、 公用管线施工配合业务联系单。 (3)在得到管线卡后对施工区的各条管线人工开挖样洞,直至 管线完全暴露。 (4)根据管线的管径、走向、性质、深度与其他管线及施丁管 道的相对位置设计管线保护、加固、监测方案,并取得管线部门和建 设单位的认可。必要时调整施工方案,保证管线安全。 (5)根据甲方要求,在重要范围内采取人工挖土的方式确保管 线安全。 (6)及时向班组、职工作好交底工作,并有书面记录。 (7) 及时竖立管线标牌,注明管线名称规格,离地面高度等, 便于管线监护。 (8) 在施工中,通知有关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