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每日新报 发布时间: 2008-11-20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12月 1日起正式执行。为简化住房公 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程序, 避免因《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以下简称《提 取申请书》)金额填写错误造成职工多次往返,新的《提取申请书》不再要求单 位填写提取金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出具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 书》(以下简称《提取通知书》),职工确认提取金额后到建设银行申请支款。 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 单位核实后, 出具《提取申请书》 一式二份。 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 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 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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