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津 市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天 津 市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规 程 The supervisory specifications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for tianjin 前 言 本规程是根据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下达 2014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 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 [2014]439 号文件的要求,以《建设 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与国家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 本 市颁布的地方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为依据,由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相关单位及 行业专家对原地方标准《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DB29-131-2005)进行修订。 本规程共分 11章和 6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 1、总则; 2、术语; 3、施工准 备阶段监理; 4、施工实施阶段监理; 5、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
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以下是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相关内 容,以供参考。 1总则 1.0.1 为提高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规范建设工 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制订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 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实施前,工程监理单位应与建设 单位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1.0.4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遵循公平、独立、诚信、 科学的原则。 1.0.5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6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应遵循以下依据: 1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天津市相关建设工程的法规和行政性文件; 2国家和天津市的工程建设标准;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有关合同文件。 1.0.7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 合国家和天津市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