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范 1 总 则 1.0.1 为规范房屋面积测算工作,统一房屋面积测算标准,根据《房产测量规范》 ( GB/T17986.1-2000 )和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 通知》(建住房〔 2002 〕 74 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登记、 交易、租赁、拆迁等房屋的面积测算, 不适用古建筑及构筑物的面积测算。 1.0.3 新建房屋面积计算依据的房屋建筑施工图纸须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 术 语 2.0.1 房屋:具有承重支柱(墙),有上盖及围护墙(柱)体,以钢、钢筋混凝土或以钢筋 混凝土、砖、石、木等材料建造的作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或经营场所的建筑物。 2.0.2 幢:是指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整体。 2.0.3 围护结构:将空间竖向分割成相对独立,不易通行的两个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