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兴进公司管理标准 MSP/JS 01-2015V1.0-L1 住宅(毛坯房)水电设计要求 2015-6-19 发布 2015-6-19 实施 ———————————————————————————————————————―――――― 兴进公司 发布 2 前 言 确保住宅(毛坯房)水电设计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本修改办法由技术部负责制定、解释。 本修改办法主要起草人:苏锡曦 本修改办法主要审核人:李华 本修改办法批准人:罗欣 本办法首次发布日期: 2015.06.19 本修改办法发送部门:公司各部门 更改历史 版本 更改日期 更改说明(关键点、原因) 编制 审核 批准 1.0 3 桂林市兴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宅(毛坯房)水电设计要求 1、总 则 1.1 为了规范本公司对新开发的住宅小区(部分带商
毛坯房交房标准土建部分 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内,开发商会核验业主材料; 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 《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 发商加以说明;业主交纳剩余房款;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 《土建部分》 1、内墙面 1.1 检查每个面不少于 3个点; 1.2 表面平整清洁,无明显抹纹,接槎平整,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 400c ㎡且每自然间不多于二处可不计)开裂,批嵌细腻,无脱皮; 1.3 墙面平整度采用 2m靠尺、塞尺检查,平整度允许偏差小于 3mm; 1.4 立面垂直,允许偏差小于 3mm;阴阳角方正顺直,允许偏差小于 3mm; 1.5 预留洞、槽、管道等的位置、尺寸正确,出墙口整洁、顺直; 1.6 墙表面细裂缝空鼓处, 经修补后应保持与原墙面色泽一致, 无修补痕迹。 2、顶棚(层高) ,开间尺寸 2.1 住宅层高不小于 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