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人工费施工合同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的权力和义务,保证双方利益, 明确双方的职责,约 束双方的行为, 相互紧密配合, 保质保量完成商定的分项工程,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制 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江都市地方税务局综合楼及附楼装饰工程 2:施工工种: 乳胶漆、木制水性涂料工程 3:工程地点: 龙川路 4:工程承包范围: 1: 1-3 层的墙面、天花涂料工程 2: 墙壁纸、金漆、金箔漆 除外 5:工程总价: 以工程结 算单为准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定于 2008 年 07 月 10 日开工,至 2008 年 08 月 15 日 竣工交付使用。(按项目部 施工进度表实施) 第三条:工程付款:结算方式及条件 1:本合同生效后, 乙方进驻工地施工 10 天后,甲方支付部分工人生活费以确保工程顺利进 展。支付金额由甲方按乙方每人 3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