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河区城中村整体改造工作指引 一、总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 (穗府 [2009]56 号)的有关 精神,进一步规范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依法、规范、 健康、有序、有效进行,制定天河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程序指引。 二、准备阶段 (一)思想发动和现状摸查 1、村公司董事会表决(街道办事处列席会议) ,讨论是否启动城中村改造 工作,如同意形成决议。 2、党员,股东代表大会表决、讨论是否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如同意形成 决议,开展下一步工作。 3、思想发动:由转制社区做好转制居民思想工作, 解释和宣传城中村改造 政策。 4、现状摸查:在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 由转制社区组织开展现状摸查工作, 了解村民的改造意愿,提供现状的初步情况。 5、村民大会统一意见, 在街道办事处指导下采用召开村民大会或通过发放 调查表的形式征求村民意见, 如 80%以上村民同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