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建 [2011] 127 号 关于发布全市定额人工市场指导价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 济宁高新区建设局、 北湖新区建设局,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保障建设各方主 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市场经济秩序,我们组织测算了全 市定额人工市场指导单价, 报经省住建厅批准, 现予以发布, 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我市定额人工市场指导单价为 56 元 /工日。本单价 是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招标造价控制、投标报价、签订施工 合同以及实施建设市场人工单价管理的重要指导价格。招标 人或工程造价咨询人应根据本定额人工市场指导单价编制 招标控制价。 二、省住建厅定期发布的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 合工日单价,是当期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工日单价 的平均水平,是计取各项费用的基础。 三、各县市区要加大对本辖区建设市场用工价格的调 查、监测力度,加强对投标报价、合同签订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