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报 建 1 、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 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备案。 2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范围: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扩建、翻建、大修等) 、土木工 程(包括道路、桥梁、房屋基础打桩) 、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 3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 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4 、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4.1 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 4.2 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4.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4 资金证明。 5 、工程报建程序: 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 (附件一),有上级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