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置换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用地置换行为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促进经济 社会可持续发展 ,结合自治区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用地置换 ,是指依法取得的不宜利用的原 有建设用地 ,在完成土地复垦后与经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为建设 用地的农用地 (以下简称农用地 )或者其它建设用地进行置换的行为。 第三条 建设用地置换应当遵循自愿、合法、有偿的原则 ,切实维 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用 地置换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置换后的建设用地用途应当与原建设用地用途相同 ,并符 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第六条 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的 ,置换后的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 过置换前的建设用地面积 ;复垦的建设用地的质量等级低于被置换的 农用地质量等级的 ,应当按照农用地质量等级系数折算为用于置换的 农用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古田县鹤塘农贸市场土地拍卖征收营业 税问题的批复 【标 签】拍卖征收营业税 ,鹤塘农贸市场土地 【颁布单位】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闽地税函﹝ 2003﹞84号 【发文日期】 2003-05-09 【实施时间】 2003-05-09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营业税 宁德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宁地税政一[ 2002]240号文收悉。现批复如下。 古田县鹤塘农贸市场,于 1991年由鹤塘镇、鹤塘村和古田县工商局三家合建,在 924.82 平方米的地块上,建起一层农贸市场、(建筑面积与占地面积同为 924.82平方米)。 2002 年10月,经拍卖古田县鹤塘农贸市场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