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流程 一、土地一级开发概念: 是指对经批准区域范围内纳入储备的土地,由确定的土地一级开发整 理单位依法筹措资金,配合辖区政府实施规划编制报批、土地征转、收回 收购、拆迁安置等工作,按照批准的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道路、供水、供 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为完善和提升土地使用 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土地具备规定 的供应条件。 二、土地储备开发项目的要求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必须符合市政府的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储备开 发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三、土地一级开发的程序 (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 得同意后向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二)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三)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