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土地复垦验收确认 办事指南 1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土地复垦验收确认 子项名称 2 实施主体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3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4 承办机构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厅窗口 5 联办机构 自治区农业厅、林业厅、环境保护厅 6 办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 6 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3 楼国土资源厅窗口 7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6:30 8 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71—5595674 监督电话 0771—5595845 9 实施对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经验收合格的土地复垦项目。 10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管理。 11 行使内容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对自治区审批的矿山和报国务院审批建设 项目占用临时用地的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审批。 12 通办范围 无。 13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
普安县 ***xxx 土地复垦方案 报告书 项目单位:普安县 ***xxx 编制单位: 提交时间:二〇一二年一月 项目名称: 普安县 ***xxx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项目单位: 普安县 ***xxx 单位地址: 普安县 *** 联 系 人: 电 话: 送审时间: 二〇一二年一月 编制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 编制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资 质 证明文号 证明单位 主 要 编 制 人 员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签 名 目 录 1 总 则 ........................................................................................................................................................ 1 1.1 编制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