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并入物业税的利弊分析与政策建议——据悉:“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稳步推行物业税,其中会将一次性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并入物业税。本文通过分析土地出让金并入物业税后的利与弊,认为物业税的基本框架应该作相应调整,并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
个人土地出让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双方共同商定, 甲方愿将位于古城滩陈大圪堵村岗坊三小队个人所有地,有 偿出让给乙方。由乙方永久性使用,便于今后共同遵守,双 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四至及面积: 东至甲方乡村村道西畔向西量 (8.4 米)为东界,西至邻家刘虎堂住房围墙,南至前排邻家后墙 (向后退 11 米为界),北至现围墙。东西宽( 25.18 米)南 北长(67米),共修三排,每排 8孔窑,每个窑地基宽为 (3.15 米),共计为 24 孔窑地基。 二、价格、付款方式:每个窑地基 4 万元。总价格为 96 万元。合同签字后,一次性付清所有款。 三、乙方在此修建房屋,或转让该土地,甲方有义务积 极配合,不得干涉乙方。 四、合同签订后,如若因政府或政策性,对土地进行调 控及管理等方面所涉及的政策性问题,都由乙方负责,甲方 概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