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44号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已于 2005年 11月 8 日经建设部第 7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6年 3月 1日起施 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管理, 保障城市基础 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转,保证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 《城市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黄线的划定和规划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黄线, 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 城 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本办法所称城市基础设施包括: (一)城市公共汽车首末站、出租汽车停车场、大型公共 停车场;城市轨道交通线、站、场、车辆段、保养维修基地; 城市水运码头; 机场;城市交通综合换乘枢纽; 城市交通广场 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 (二)取水工程设施(取水点、取
跳线管理流程 Post By:2009-9-8 9:16:00 [只看该作者 ] 在铜缆和光纤网络基础设施中,跳线有可能成为最薄弱的一环。在铜缆和光纤跳线的管理中必须 遵循正确的操作程序,以便实现最佳的性能和可靠性。在各个层次贯彻最佳操作规范还能最大限度地减少 与移动、添加和更改相关的成本。有关跳线管理的最佳操作规范可分为四大部分:规划、准备、配线、验 证。 1 铜缆和光缆跳线操作规范 1.1 规划阶段 (1)变更请求。各种管理活动、移动、添加或更改( MAC ) 均始于变更请求。变更请求必须含有启动 规划程序的所有必要信息。 (2)搜索记录。收到请求表后,应对记录进行搜索,以确定所用电路路径。 (3)高效路由。确定正确的跳线长度前,首先要找出待连端口之间的最佳路由。通常为通过水平和垂 直缆线导管的最短路由, 而且不得阻碍或妨碍配线架中的其他跳线或连接器。 选择跳线、 应避免过度松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