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 停车场 多层与地下停车库:停车场可向空间或向地下发展, 尤 第 3.10.1 条 在城市用地紧张的大城市, 条 其是出租汽车可以采取这种形式。 唯其地质条件 和基础 第 3.10.2 条 多层停车库的选址与停车场的基本相同, 条 工程必须符合多层建筑的设计要 求。同时,还必须根据 GBJ 67—84《汽车库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与周围易燃、易爆物体、 单位和高压电设施严格保持防火间 隔。 地下停车库应选在水文地质条件好、 出口周围宽 敞、 排风口不朝向建筑物、 公园、广场等污染较大的公共场所,确保避开地下水和特别复 杂的地质构造。 (包括有停车位、 车行 第 3.10.3 条 独立的多层停车库的布局可分为停车区 条 道、人行道 在内的停车部分; 有回车场地、 坡道、升降机、移车机、 车辆转盘、 电梯在内的运行设施) ; 保修工间区(包括低保、小修、充电、轮胎
停车场(库)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管理工作,提高停车场(库)服务水平,根据《杭 州市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办 法。 第二条 按“公司统一标准、项目分类管理”原则,规范停车场(库)的日 常收费操作、应急情况处理、现金管理、技能业绩考核等工作,使得停车收费管 理工作趋于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 第三条 由钱江新城物业公司管理的各类露天、室内停车场(库)适用于本 办法。以往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条 根据钱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及资产公司对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统 一部署,物业公司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停车场(库) 收费管理方案制定和日常管理 工作的支持、监督、考核与协调,下属各服务中心(管理处)负责停车收费管理 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人员管理 第五条 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应由物业公司下属各服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