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合造价字[ 2009]003号 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 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 的通知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简化工程量清单计价,贯彻国家《建设工 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根据安徽省建设厅《关 于颁发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常用册)工程计价定额综合 单价的通知》(建定[2008]259号)精神,现将合肥市贯彻执行“安徽省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 (以下简 称“综合单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 2009年 4月 20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以工程量清单计价的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常用册)工程,均使用“综合单价”。 本“综合单价”作为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投标人编制投标 报价的参考依据,工程实施过程中费用索赔、现场经济签证的计算依 据,工程竣工结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