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甘肃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应对全省严峻的水资源形势,实施水安全战略, 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 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实行 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是围绕水 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建立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 , 即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用 水效率控制红线,遏制用水浪费;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第三条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政府主导、 市场 调节、公众参与原则,采取综合管理和需求管理、总量控制与 定额管理、节约保护和高效利用等措施,统筹生活、生产和生 态用水,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 保 护、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