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 资质申报审批程序 企业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专项设计甲、乙级资质(建筑装饰乙级资 质除外)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所 属企业由中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申请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建筑装饰设计乙级资 质和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以下资质(包括丙级),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专项设计甲、乙级资质(建筑装饰乙级资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