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开评标操作规程 信息来源:市政府采购中心 信息提供日期: 2009-11-10 为了规范管理,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开评标质量和效果,特制定如下 操作规程。凡负责组织采购项目的开评标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 行。 一、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操作规程 (一)标前准备 1.落实供应商投标。在开标前 2天,了解供应商应标情况,当发现 应标供应商数量不足时,即启动预警机制,以尽量保证该项目的 应标供应商数量能满足项目开标要求。 2.申请评审专家。根据项目金额、分包情况及供应商应标情况,确 定专家数量、类别、专业要求,在开标 1天前提出申请。对专家 如有特殊要求,采购单位应提前来函说明理由,报采购办批准, 并按照项目时间安排提出申请。 3.抽取评审专家。专家抽取人员在开标前 1天抽取专家,并将抽取 结果在开标前 10分钟交给项目负责人。 4.邀请监管部门。在开标 1天前向市监察局、市财政局采购办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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