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建筑属于重要公共建筑 重要公共建筑是指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 筑。(《建规》术语 2.1.3) 重要公共建筑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生产活动以及居民的正常生活有重大影响,需 尽量减小火灾对建筑结构的危害,以便灾后尽快恢复使用功能, 故规定重要公共建筑 应 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 。(《建规》 5.1.3 条文说明) 甲、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 不应小于 50m。(《建规》 3.4.1、3.4.2) 甲类仓库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 不应小于 50m。(《建规》 3.5.1) 除乙类第 6 项物品外的乙类仓库, 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 不应小于 50m。(《建规》 3.5.2) 对于重要公共建筑,不同地区的情况不尽相同,难以定量规定。本条根据我国的国情和 多年的火灾情况, 从发生火灾可能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作了定性规定。一般包括党政机关 办公
建筑设计既是为营造建筑实体提供依据, 也是一种艺术创作过程; 既要考虑人们的物质生活 需要,又要考虑人们的精神生活要求。在 建筑设计 过程中,必须综合考虑各种需要,统一解 决各种矛盾。实践表明,各种建筑设计都要处理好总体布局、环境构思、建筑功能、 建筑技 术、建筑艺术处理等问题。 总体布局 从全局观点出发综合考虑预想中建筑物室内室外空间的各种因素,作出总体安排, 使建筑物内在功能要求与外界条件彼此协调, 有机结合。 建筑群中的单体建筑设计应在总体 构思的原则指导下进行, 并受总体布局的制约。 因此,设计构思应遵循 “由外到内 ”和“由内到 外”的原则,先从总体布局着手。 根据外界条件 ,解决全局性的问题 ,然后进行单体建筑设计中 各种空间的组合。在这个过程中使单体建筑设计在体型、体量、层数、建筑形式、色彩、朝 向、日照、 交通等方面同总体布局及周围环境取得协调, 并在单体建筑设计趋于成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