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地税二分局在去年对外地驻苏建筑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整顿后,制定了《加强外地驻苏企业税收管理》的办法。为检查落实效果,从今年4月起,对外地驻苏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跟踪管理。到5月底,共检查外地驻苏企业128户,查补各项税款及罚款805万元,入库280万元,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 PHC管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苏州绿岸 15地块二期项目工程由 4#、5#、6#楼、地下车库组成, 由上海市陆家嘴下属的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总建筑面积为 37628.47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27295.81 ㎡,地下建筑面积为 10332.66 ㎡。 本项目为地上 12、13、18 层、地下一层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 为 39.500、54.000、36.600 米,室内外高差 0.300m,±0.00 相当于绝对标高 4.300m。建筑工程等级为二级, 防水等级为Ⅰ级Ⅱ级, 建筑耐火等级地上为二级, 地下为一级。设计使用年限为 50年。 2.监理工作依据和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1 监理工作依据: 2.1.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2.1.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