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法隧道工程开工需具备条件 一、开工内业资料条件 1、施工合同已签订(股份公司与标段项目部); 2、人员资质履约情况,各级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资质以及证件满足招 标或法律要求;(填人员报验表) 3、安全、质量、环保管理体系制度完善; 4、首批开工点完成先行用地审批、临建工程(道路、水、电、通 信、办公生活设施),满足开工要求。安全、环保、水保等措施符合有 关规定要求(办理污水排放许可证)。 5、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工作已完成。 6、设计单位现场交桩已完成,复测工作已完成。测量结果符合测量 规范要求。 7、编制标段施工组织设计、文明施工方案、测量监测方案以及专项 施工方案(临时用电,边坡防护、竖井、矿山法隧道施工方案,高支模 施工方案,周边建构筑物保护方案,管线保护方案,起重吊装等安全施 工专项方案)已通过监理审批;(注:如需要爆破,需编制爆破施工专 项方案,并办理完成爆破施工手续)。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