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发[2011]52号2011年4月28日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精神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 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 苏政办发〔 2011〕103号 2011 年 7月 22 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特定的地理位置和水系特点,决定了我 省既有丰富的水资源优势,也是水旱灾害易发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矛盾依然存在。水利作为重要 的基础设施,必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保障防洪与供水安全,促进水生态环境改善,为全省实现“两个率先”提供 有力的基础保障和社会服务。 本规划是全省“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是我省“十二五”时期水利发展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从 2011至 2015 年。 一、形势与要求 (一)“十一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