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回填施工规范 一、施工准备 1、材料 ⑴回填土:且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 回填土内不得含有 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 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⑵石屑: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⑶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办好 签证手续)和爆破石碴;可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2)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3)碎块草皮和有机含量大于 8%的粘性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 填方。 4)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 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 经 处理其含水率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中的次要部位。 5)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土、流动状态的泥炭土和有机质含量大 于 8%的粘性土等,不得用作填方材料。 2、作业条件 ⑴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⑵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 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 隐蔽
一、取样数量 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 -2002)和《建筑地基基 础设计规范》( GB50007 -2002 )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 和含水量。每 50-100m2 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环刀 法) (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 -2002 )取样 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 50-100m2 应不少于 1 个检验点;对基槽每 10 -20m 应不少于 1 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 1 个点。(环刀法) 1、整片垫层 (1)面积 ≤300m2时;环刀法为 30- 50m2 布置一个;贯入法为 10-15m2 布置一个。 (2)面积> 300m2 时;环刀法为 50-100m2 布置一个;贯入法为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