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表 2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甲乙类建筑分类表 类 别 甲 类 乙 类 抗 震 防 灾 建 筑 三级特等医院的住院部、医技楼、 门诊部 (1)医疗建筑中,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县及县级市的二级医 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烈度为 8、9度的乡镇主要医院住院部、医技楼, 县级以上急救中心的指挥、通信、运输系统的重要建筑,县级以上的独立采、供血机构 的建筑。 (2)消防车库及其值班用房。 (3)大中城市和抗震设防烈度为 8、9 度的县级以上抗震防灾指挥中心的主要建筑。 (4)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筑中, 县、县级市及以上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的主要建筑, 除左款规定者。 承担研究、中试和存放剧毒的高危 险传染病病毒任务的疾病预防与控 制中心的建筑或其区段 2 公 共 建 筑 和 居 住 建 筑 科学实验建筑中,研究、中试生产 和存放剧毒的生物制品、天然和人 工细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