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办理程序 一、 递交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持有关材料向市国 土局递交出让申请; 二、 批转:市国土局土地市场处初审后批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三、 核验: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对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所 递交的材料进行核验; 四、 联席会审议:市国土局会同市规划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通 委、市绿总指、市园林局、市文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院等联合对入市交易土 地的规划、建设、交通、文物、环保等方面进行联合审议; 五、 申领规划条件: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联席会审议结果向市规划 委申领规划条件; 六、 市政方案咨询及土地评估: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一级开发单位根 据规划意见书完成市政方案咨询和土地评估; 七、 底价审核:市国土局会同市价格管理部门对入市交易土地的底价进 行审核; 八、 编制方案: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规划、底价审核等编制招标、 拍卖、